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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4-3582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26
文号: 云政发〔2024〕7号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云和县丽宏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2023年度县长特别奖的通报
来源:云和 责任编辑:李苏宁 发布时间:2024-04-29 10: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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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和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23〕23号)等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县政府经研究,决定授予云和县丽宏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云和县协诚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新云木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和县金成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2023年度县长特别奖,并分别给予10万元、7万元、5万元、5万元的资金奖励。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县各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政发〔2024〕00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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