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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5000000/2024-3689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8-16
文字解读《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加快推进公园乡村整体运营培育乡村新型业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云和  责任编辑: 李苏宁  发布时间: 2024-08-23 16:45:45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www.g-shinia.com/art/2024/8/23/art_1229426526_252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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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加快推进公园乡村整体运营培育乡村新型业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有效盘活乡村资源,破解乡村发展招商难、造血难、引才难、增收难等难题,探索新型乡村运营模式,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3.《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

4.《中共浙江省委 省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委发〔2024〕1号)

三、《指导意见》的适用对象

各乡镇、街道运营村及运营团队

四、《指导意见》的关键词解释

“乡村CEO”指农村职业经理人,主要职能在于策划运营,结合乡村本地资源情况打造特色项目,发展特色产业,吸引外界流量,实现乡村富裕兴旺。

五、《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由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目标。通过3年努力,实现5个目标:

1.推动10个以上乡村整体运营,盘活乡村闲置农房(集体资产)2万平方米以上;

2.运营村年运营收入100万以上,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50万(100万村1-2个),增长幅度超过全县平均水平5%以上;

3.带动运营村土特产创意产品年总销售额2000万以上;

4.培育“梯田+乡村旅游”经典线路1-2条;

5.引进培育乡村经营人才100名以上。

(二)基本原则:市场导向、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村企合作、共生发展。

(三)运营模式。主要分为三种:一是合作运营。成立运营公司。村集体以集体资产经营权入股,强村公司和村集体股份自行协商,强村公司和村集体作为公司股东协助并保障运营公司顺利开展工作。在绩效目标考核方面。运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根据村庄和项目实际确定,村集体(强村公司)分红模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新建经营性项目可采取O+EPC的方式进行建设运营,采取O+EPC方式建设运营的项目,投入正常运行后,年平均回报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是独立运营。运营团队在运营村所在地成立运营公司,向村集体(强村公司)承租相关运营资源资产,双方约定租金和租期。新建经营性项目可采取O+EPC的方式进行建设运营,采取O+EPC的方式建设运营的项目,项目投入正常运行后,年平均回报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三是乡村CEO。由村集体(乡镇强村村公司可以参与)成立乡村运营公司,保障必要的运营费用,运营公司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公司董事长。由公司招聘职业经理人,根据公司授权,负责乡村运营。农村职业经理人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一般不超过2年(试用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首次聘用期满后,满足约定的续聘条件的,运营公司与职业经理人可约定续聘。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基础工资+经营绩效激励”的方法进行考核激励,基础工资和经营绩效激励由双方通过聘用合同约定,由运营公司给予保障。

(四)运营内容。涵盖乡村经营整体策划、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文旅业态培育、乡村市场渠道建立、乡村产业招商孵化、乡村运营人才培养等六个方面。

(五)运营主体招募流程。由村级提出需求、乡镇(街道)推荐、信息集成发布、相亲对接洽谈、签约落地运营等流程组成。

(六)强化工作保障。成立县公园乡村运营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通过3年努力,引进10个以上运营团队,县级每年统筹安排村运营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优秀乡村运营团队、职业经理人、乡村创业主体的考核激励。

六、注意事项

本意见自2024年8月16日起实施。

七、解读机关

政策解读机关:云和县乡村运营指导办公室

联系人:季炜琴;咨询电话:0578-55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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